似乎每周都会出现一份新的“十大排行榜”,显示在索诺玛生活是多么令人向往——或者说,生活成本是多么高昂。你可能会说,这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:房地产经纪人表示,这纯粹是供需关系使然。如果人们都想住在这里,那生活成本自然会更高。 这一情况相当严峻,以至于它成为了几周前(6月29日)发布的最新《索诺玛县大陪审团报告》中的七个议题之一:“聚焦经济适用房”。”
他们的总结中得出如下结论:“如果没有不切实际的大笔公共资金,增加经济适用房供应对索诺玛县而言将是一个长期挑战。”那么,这些经济适用房究竟该从何而来?由谁来建造,又由谁来购买? 而且,既然有太多报告指出,许多人根本无力在此居住——仅此而已——那么“可负担”究竟意味着什么?这些正是5月举行的市议会与规划委员会联席会议上讨论的问题,会上还审议了城市规划师大卫·古迪森关于可负担住房问题的11页报告。.
“讨论索诺玛住房需求的出发点是《区域住房需求评估》(RHNA),也称为‘公平份额’分配,’古迪森表示。 在北湾地区,该评估报告由湾区政府协会(ABAG)发布,该协会由湾区九个县的管辖机构组成。ABAG的评估本身是基于未来几十年的人口预测。 根据2013年发布的最新RHNA报告,索诺玛市的”公平份额“分配总额为137套经济适用房,需在2015年至2023年间规划或建造,具体细分为极低可负担性(24套)、低可负担性(23套)、 中等(27套)和高于中等(63套)四个可负担水平。不过,仅仅列出这些数字并不意味着市政府有义务建造这些住房单元。”市政府的法律责任……是证明存在能够实现这些住房单元建设的条件,“古迪森表示。 ”市政府没有责任为每套住房提供资金并负责建设。“尽管如此,古迪森补充道:”很明显,如果没有包括财政援助在内的实质性激励措施,住房市场将无法提供面向低收入和极低收入群体的住房。”
这与大陪审团报告的观点不谋而合,该报告呼吁民选官员和县行政官员“重点关注能够加快各类住房建设的政策,并就这些政策达成共识”。 区分这四个可负担性等级——以及第五个等级“极低”或“面临无家可归风险”——的标准,仅仅是可用于住房支出的收入占比。.
经济适用房的标准是由平均中位收入(AMI)占住房成本的比例决定的——以及一种略显过时的观念,即房主用于偿还房贷的支出应不超过其年收入的30%。 在索诺玛县,2015年四口之家的现行标准AMI为$82,600。 如果您的家庭收入达到这一水平,则处于收入中位数水平。(较小家庭的收入中位数分别为:三口之家为$74,350,夫妇二人为$66,100,单身人士为$57,800。) 讽刺的是,收入达到中位数并不意味着你没有资格获得经济适用房收入支持。由于索诺玛的住房成本极高,中位数收入可能不足以满足住房成本占总收入30%的门槛要求。 因此,“中等”类别的经济适用房可能向收入达到AMI 100%甚至更高的家庭开放。. 点击此处阅读全文。.